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国税发[1996]190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认真执行,并将贯彻实施中的问题、建议及时向市局法规处反映,以便统一汇总、集中反映给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