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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有关税收问题
发文文号:新国税所字[1995]61号 颁布日期:1995-11-1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有关税收问题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