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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通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453号《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