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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
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对初级农业产品具体范围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陕税发[1994]203号 颁布日期:1994-07-0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税收征管
所属行业:农业企业 所属地区:陕西 时效性:有效
关于初级农业产品的具体范围,省局曾以陕税发[1994]83号文件做了规定。近据一些地区的反映,现对初级农业产品的范围增列如下产品:毛茶、蚕茧。
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