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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批准在河南省、武汉市试点建立商标事务所的通知
发文文号:工商[1990]221号 颁布日期:1990-07-2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工商法规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河南 时效性:有效
河南省、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研究,批准在河南省、武汉市试点建立商标事务所。有关事宜请按我局《关于试点建立商标事务所,推行商标代理制的通知》[工商(1990)132号]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