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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荷兰鹿特丹爱乐乐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沪文广影视〔2013〕69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方艺术中心管理有限公司邀请荷兰鹿特丹爱乐乐团一行108人,于2013年6月14日至15日到上海市演出。
  此复。

2013年5月3日

抄送:上海市外办、公安局、税务局,驻荷兰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