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苏州南大外环路尹山收费站要求实行企业性收费的请示》(苏府呈〔2004〕32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同意苏州南大外环路尹山收费站实行经营性收费。
二、该站实行经营性收费后,具体收费标准、分成比例、还贷金额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发文明确。
二○○五年二月十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5〕1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