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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总工会、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劳动保障厅和省安监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5〕3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