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商贸流通行业协会:
市委书记薄熙来同志近期指出,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要求市商委研究采取措施,树立商贸诚信品牌,让经营者诚信经营,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为贯彻落实薄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商贸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商贸流通领域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商贸流通领域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作的重要性
商贸流通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加强商贸流通领域诚信建设,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推动商贸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商贸流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于树立商贸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办人民群众满意的商业,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现实需要,是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作为促进消费的主力军,商贸系统责无旁贷。各地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和商贸流通行业协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商贸领域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薄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树立商贸诚信品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作为一项“民心工程”,集中力量,抓出成效,让老百姓满意,推动商贸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二、明确目标,大力强化商贸流通领域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推进措施
推进商贸流通领域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商贸流通“一保两建三打造”的总体思路,抓住全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这一契机,突出生猪屠宰、酒类、粮油、药品流通、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和企业,坚持教育、制度和整治并举,正面引导,强化自律,重在建设,标本兼治,通过一段时期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我市商贸系统特别是食品药品流通领域的诚信经营意识有明显提高,诚信经营行为在行业和企业蔚然成风,诚信经营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在社会上树立起诚信商贸的品牌,使商贸行业的社会形象得到大的改善;进一步规范商贸流通特别是食品药品流通的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在全社会营造放心消费、安全消费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为此,各地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和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主题教育。积极组织和动员商贸流通的行业和企业,广泛开展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在商贸系统大力宣扬和倡导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中华民族的优秀商业传统、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理念,商贸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使其入脑入耳,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广大经营者和从业者的思想素质和精神品质,增强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意识。
(二)推进示范创建。各地、各协会要以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相关行业和企业要积极参加山城百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商业示范社区和示范超市、万村千乡示范店和示范企业、放心粮油示范店、酒类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和示范店、药品流通诚信经营示范店、餐桌文明大行动示范店等创建评比活动,引领和促进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商贸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各项登记台账,把好质量安全关。充分发挥商贸行业协会的作用,切实做好行业自律工作。相关行业和企业要广泛开展公示、宣誓、承诺等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监督。商贸主管部门要会同其他职能部门,逐步建立商贸企业诚信档案,对守法诚信企业要扶持褒奖,对不诚信的企业要严厉惩戒。
(四)优化消费环境。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权利,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构建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加快完善商贸基础设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便民、快捷和安全的目标。加强对老百姓消费知识、消费倾向、消费心理的教育引导,培育成熟的消费观念,稳定社会的消费预期,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
(五)加大整治力度。各地要按照商贸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大对商贸流通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突出重点,集中开展生猪屠宰、酒类、散装食用油、药品流通以及商超、餐饮等行业的安全整治行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以次充好、非法添加、短斤少两、价格欺诈、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六)营造宣传氛围。各地、各协会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以及内部信息、简报等手段,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反馈。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商贸领域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措施、亮点、成效,宣传行业、企业的好经验、好作法,宣传社会的评价和老百姓的反响。对一些典型案件和案例进行适度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消除误解。
三、落实责任,为树立商贸诚信品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提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商贸流通领域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市商委将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承办,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地、各协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搞好工作保障。
(二)认真排查整改。商贸流通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要积极投入到商贸流通领域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作中。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全面排查企业在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使企业发生新转变,出现新面貌。要重视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老百姓,让消费者满意。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商委将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力量,深入区县、行业和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各地、各协会也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商贸流通领域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聘请行风监督员,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平台作用等手段,加大社会督察力度。
各地、各协会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作的方案和进展情况,请及时上报市商委宣传教育处。
联系人:张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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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