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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环保局:

  现将《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二OO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