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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关于返还工会经费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工会委员会:为了更好的开展基层工会活动,现按照各事务所工会上缴工会会费的30%比例向各工会委员会返还会费,返还的会费作为支持各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的经费补充,各工会组织应对返还经费妥善管理,专款专用。请2009年已向行业工会上缴了工会会费的基层工会组织于2009年12月7日12月11日期间到我会领取,逾期不予办理。另领取人需带身份证或介绍信领取。

    联系人:李红梅 联系电话:38922367

    广州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