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省财政厅拟研究制定加快发展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
为使贯彻意见具有针对性和符合地区实际,现征求你们意见。请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贯彻措施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于11月27日前交至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联系电话:38922350,传真:38922351,电子邮箱:gzicpaa@126.com.附件:关于征求加快发展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具体措施和建议的函(粤财会便[2009]61号)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