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化妆品市场抽检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较全面评价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流通市场产品的质量状况,切实履行化妆品监管职能,省局在前几年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开展全省化妆品品种抽检评价工作。根据我省化妆品生产流通的实际情况,省局专门制订了抽检方案,明确了抽样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这次抽样工作分别由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和省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配合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省化妆品市场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抽检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样品的抽样和检验工作。

  附件:2009年化妆品市场抽检方案(略)

  二00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