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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浦东新区财政局,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七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新的《企业财务通则》,贯彻落实。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