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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企[2007]467号 颁布日期:2007-12-1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北京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4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