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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求是>杂志社等单位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求是〉杂志社等单位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