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环保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二OO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