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财企〔2006〕3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OO七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