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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6] 452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