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7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