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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