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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 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发[2006]95号 颁布日期:2006-04-0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河南 时效性:有效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 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06]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