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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东莞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阿(阿塞拜疆)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东地税发[2006]90号 颁布日期:2006-04-0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阿(阿塞拜疆)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