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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东莞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沙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发文文号:东地税发[2006]89号 颁布日期:2006-04-0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沙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