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梅江区局、蕉华分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运餐车发票使用管理的通知》(粤地税发[2006]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二OO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