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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申报地点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纳税申报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