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健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学前教育〉专业文理兼收的报告》(行健[2005]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自2006年起学前教育专业招生采用文理兼收的办法。招生计划须我委核准。
望你院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注重对学生的全面教育,为本市学前教育的发展做出贡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00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