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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54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二ΟΟ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