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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凭普通发票退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凭普通发票退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5]24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5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