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3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我省12万人口、38个县级单位、150个乡镇级单位。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广东省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各有关市、县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成立相应机构,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各地要将残疾人抽样调查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抽样调查任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一月六日
广东省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容根 (副省长、省残联主席)
副组长:周炳南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残联副主席)
郭德勤 (省残联理事长、省残联副主席)
叶健夫 (省统计局副局长)
郑人豪 (省民政厅副厅长)
廖新波 (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胡中梅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功绵 (省发展改革委助理巡视员)
刘育民 (省教育厅副厅长)
林立奇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处副处长)
刘小聪 (省财政厅副处长)
林王平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余森泉 (省人口计生委副处长)
刘穗鲁 (省质监局助理调研员)
谭君铁 (团省委副书记)
杨洁芝 (省妇联副主席)
孙俊明 (省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残联。抽样调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