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地方法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人体器官移植业务审批项目的决定
发文文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78号 颁布日期:2004-07-2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浙江 时效性: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保留“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业务的审批”项目,实施机关为省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期限至200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