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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4年6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省 长  黄智权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理试行办法》和《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附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2件)

序号

规章名称

令(文)号

说明

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理试行办法  省政府令第32号  主要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不相适应。 
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45号  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