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亭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北场村村委会建制的请示》〔松九府字[2004]16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北场村行政建制,将其并入亭南居委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认真清理原北场村的集体资产、债权债务。
二、并入亭南居委会后,要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做好居民代表的补选工作。
三、妥善处理好原北场村村委会干部的工作。
四、做好社区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五、北场村委会建制撤销后,请函告区地名办。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