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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减少全区性大会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减少全区性大会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减少全区性大会的意见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精简会议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加强会议管理,减少全区性大会,现参照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提出意见如下:

    一、凡区政府明确的例会,原则上应定期召开,无特殊情况不作临时调整。区政府领导工作情况沟通会一般安排在每周的周五下午;每月视情况安排1-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每年一般安排在区人代会之前召开。区政府工作会议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

    二、为便于各镇安排工作,区政府确定每周四区政府领导下基层“调研日”,除需部署紧急性工作外,原则上不安排各类会议。

    三、凡需传达和部署到基层的工作,一般应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一次性开会传达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层层传达。其他全区性大会,也应尽可能利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四、凡要求各镇政府领导参加的大会,应按“分工对口”原则安排。除区长召开的大会外,其他分管领导召开的大会,一般不要求各镇政府主要领导参加。

    五、控制会议规格,避免领导陪会现象。凡需区政府领导出席的大会,除综合性大会外,专业性大会一般按“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安排出席领导。区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参加企业庆典等礼仪性活动,如因情况特殊,必须安排区政府领导出席的,需提前10天报区政府办公室审定并统一安排。

    六、各类非常设机构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得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属于部门本系统召开的会议,一般不邀请区政府领导出席。

    七、严格全区性大会的审批制度。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大会,须报经区长审批。各部门要求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须提前10天向区政府正式行文请示,未经正式程序审批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八、注重会议效果,树立良好会风。区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要倡导开短会议、讲短话,努力提高会议效率。部署性大会,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交流性大会的发言材料,由主办部门事先审核把关,要突出典型事例和经验,每位交流发言一般不超过15分钟;专题性协调会议,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避免枝节问题纠缠不清。区政府部门向区政府常务会议的汇报,属于需要政府审议决定的事项,事先应协商一致;属于通报类的议题,应突出主题和重要内容。每个议题的汇报一般不超过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