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市民政局关于《黄石市洪涝灾害救灾工作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ОО三年五月八日
黄石市洪涝灾害救灾工作预案(市民政局 2003年4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救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发挥救灾工作的综合效能,减轻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自然灾害概述
我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7℃,常年平均降水量1467毫米。全市大小水库273个,库容量26.02亿立方米,大小河流500余条,河流总长1410公里,大小湖泊(塘)1.6万条个,面积400多平方公里。长江流经市境东北部边界,共58.3公里。由于地势西高东低,中部多为平畈盆地,境内河流多西南----东北向,湖泊众多,夏季受东南季风影响,降水较多,过境客水量大,属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我市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特点为:一是种类多、频率高、季节性强。我市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干旱灾、雪灾、低温冷冻灾、滑坡、泥石流和病虫害灾等。其中的洪涝灾、干旱灾发生最为频繁。二是自然灾害成因复杂。冬季盛行偏北风,干燥寒冷,常有冻害;夏季盛行偏南风,闷热多雨,常有洪涝或干旱,气候异常。地质构造的变化等都是我市发生自然灾害的原因。
二、应急反应机构
(一)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救灾救济工作,研究部署各项救灾救济和应急准备与实施工作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
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计委、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医药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军分区、武警支队领导同志组成。
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为市生产救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二)市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1)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并监督各县(市)区救灾救济工作预案的制定;根据水利、气象部门测报的雨水情,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受灾地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负责救灾款物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灾引起疾病的医治等生活困难的救济工作;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意识。
(2)市水利局、市气象局: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雨量测报;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灾情。
(3)市经贸委、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备足和解决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空投,保证公路、铁路畅通。
(4)市粮食、物资、贸易、林业、供销部门: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和布匹、棉花、煤炭、铁丝、元钉、油毡、毛竹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5)市卫生局、市医药管理局:负责医药卫生、防病治病工作。及时组织派遣医疗防病小分队,搞好灾区的防疫治病,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6)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做好重点目标的警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保证灾区治安稳定。
(7)市计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把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纳入年度预算,增加救灾投入,做好救灾经费下拨,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8)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各级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做好抽查工作。
(9)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
(10)市农业局: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组织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以及转移期间的耕牛安置饲养工作。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
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救灾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内救灾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稳定,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救灾准备
(一)灾民紧急转移方案的制订。
市内沿江、沿湖、库区、分洪区和围垸灾民的安全转移方案由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制定实施,实行一地一方案。要求组织指挥机构的建立、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编制转移路线和方队、落实责任人、通讯联络工具的安排、运输车辆及船舶的征集落实、分洪口的确定和爆破,灾民的粮食供应、流行疾病的医治、灾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都要做到环环相扣、职责明确、任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