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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近日,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潭大酒店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政府根据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于2月3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发明电[2003]4号),要求各地市认真汲取这次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我省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要对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堵住事故源头,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节日期间本系统、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所属单位立即对自身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严格检查,确保不发生任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一次专门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宾馆、饭店、商场、车站、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和场所。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暂停营业,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各级公安部门要组织一次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情况的检查,对无合法手续和存在明显事故隐患的经营摊点一律全部收缴,防止发生伤人和引发火灾。各级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公安交警重点是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交通管理部门重点是检查各类运输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严格防止病车上路,同时加强对各类客运站点的检查,严格处理客车超员行为,确保交通人车安全。四、燃气、电力部门要加强设施管理,加强燃气管道和电力线路的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用气和用电。

    五、林业和旅游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森林防火了望和巡查,教育和管理游人遵守旅游景点的防火安全规定,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六、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节日安全生产值班和巡检制度,有关人员必须准时上岗,切实履行职责。发现情况,单位主要领导要立即靠上处理,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