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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检查的公示
2013-06-09 08:59:55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为了解全省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无锡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全省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检查的通知》(苏财监[2013]146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开展2011年、2012年安排的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检查:
无锡亿唐动画设计有限公司、江苏新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广电集团、无锡绿波文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无锡汉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国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宜兴晨兴数字影院、江苏申乾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并对财政监督检查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81822406
邮箱:jsczjd_wx@sina.com
无锡市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