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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公用车情况的通知
2013-06-09 09:51:31文章来源:
财办金[2003]1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妥善解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公用车问题,保证正常用车需要,加强自有固定资产和抵债资产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公司对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全部车辆情况进行统计,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统汁数字进行核实,由各公司汇总后于2003年1月31日前函告我部金融司。
二、各公司办事处及公司本部填报《办事处车辆统计表》(详见附件),经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实签章后(公司本部统计由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实),由各公司汇总填报《公司车辆统计汇总表》(详见附件),连同《办事处车辆统计表》一并报我部金融司。
联系人:韩斌
电话:68551265
传真:68551215
附件:1.办事处车辆统计表
2.公司车辆统计汇总表
200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