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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2013-06-13 08:41:24文章来源:

财会[2003]27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于200411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企业执行。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办法时,不再执行1992年印发的《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

2003925

附件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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