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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3-06-13 08:55:23文章来源:
财税[2003]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农药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
二、自
三、自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3]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农药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
二、自
三、自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