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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举办《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2013-06-13 12:42:50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京财会〔2013〕209号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学习掌握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培训要做到“全覆盖”和“无死角”的要求,我市将统一组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全市师资培训班由市财政局举办,会计处与各业务处协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培训时间
2013年2月26日(周二全天),上午9点开始。
三、培训地点
金泰海博大酒店(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6号,路线图见附件)
四、培训内容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制定背景、修订的重要意义、主要创新和变化、新旧制度的衔接等。
五、培训人员
市财政局各处室主管处长及工作人员、市一级预算事业单位财会机构负责人1人、区县财政局会计科长及培训教师各1人。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目前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仍执行原制度。是否参加本次培训班,由单位自行决定。
六、相关要求
(一)市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按业务关系,报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汇总,市财政局各处室和区县财政局培训人员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其他事项
1.培训教材由市财政局提供。2.培训人员中午安排工作餐。3.培训人员车辆停车费自理。
联系人:郝建国:电话88549659
王秀芝:电话88549670 邮箱:czwangxiuzhi@sina.com
附件:北京金泰海博大酒店地址详图和交通信息
北京市财政局
2013年2月5日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学习掌握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培训要做到“全覆盖”和“无死角”的要求,我市将统一组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全市师资培训班由市财政局举办,会计处与各业务处协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培训时间
2013年2月26日(周二全天),上午9点开始。
三、培训地点
金泰海博大酒店(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6号,路线图见附件)
四、培训内容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制定背景、修订的重要意义、主要创新和变化、新旧制度的衔接等。
五、培训人员
市财政局各处室主管处长及工作人员、市一级预算事业单位财会机构负责人1人、区县财政局会计科长及培训教师各1人。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目前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仍执行原制度。是否参加本次培训班,由单位自行决定。
六、相关要求
(一)市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按业务关系,报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汇总,市财政局各处室和区县财政局培训人员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其他事项
1.培训教材由市财政局提供。2.培训人员中午安排工作餐。3.培训人员车辆停车费自理。
联系人:郝建国:电话88549659
王秀芝:电话88549670 邮箱:czwangxiuzhi@sina.com
附件:北京金泰海博大酒店地址详图和交通信息
北京市财政局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