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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海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2013-06-13 13:05:12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京财税〔2013〕626号
各区县财政局、经济信息化委(经委、信息局)、国税局,北京海关各隶属办事处,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3〕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3〕14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海关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4月27日
附件: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3〕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