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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北京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

2013-06-13 14:20:30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局联合制定出台《北京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今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接种第一类疫苗(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的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组织器官损害的,市财政将安排经费对受种者给予一次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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