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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政策
2013-06-13 15:12:46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近日,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对招用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或5000元的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职工总数1.7%比例的用人单位再按照每超出1人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的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本项政策是在2007年超比例奖励和2009-2011年三年期限岗位补贴两项政策的基础上,发挥和固化已取得的良好成果,通过政策整合和程序优化,完善形成的一项促进残疾人就业长期性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