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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经费保障力度,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2013-06-14 08:00:51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为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结合当前我市各类性质幼儿园办园正常运转实际需求,市财政局、市教委对现行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200/生·年提高到1200/生·年。公用经费标准的提高,将大大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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