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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做好北京市区县阳光中途之家建设相关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2013-06-14 08:11:14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阳光中途之家建设,创新社区服刑人员和刑事解教人员社区管理模式,近日,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北京市区县阳光中途之家建设相关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意见》明确,一是要充分认识建设阳光中途之家对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

二是各区县要结合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阳光中途之家事业机构,切实承担起管理、服务“两类”人员的公益职能;

三是结合实际,各区县采取自建或租赁的方式建立阳光中途之家;

四是明确经费保障机制,阳光中途之家先期建设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各区县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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