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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措施落实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3-06-14 08:25:53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技术转让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为使有关企业及时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市财政、国税、地税、科技和商务等部门对政策落实程序进行了梳理,并结合我市情况,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将为调动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化科技成果、促进“科技北京”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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