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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积极支持奖励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
2013-06-14 10:00:00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为加快推进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结合《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市财政局出台了《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11-2012年)》,明确市政府按照新建翻建及综合改造每户2万元,单项改造每户1万元的标准,对区县政府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区县政府统筹使用。同时要求各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市级奖励基础上,确定本区县对农户的奖励资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