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北京>正文页
北京市提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生活保障待遇
2013-06-14 13:52:46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近日北京市提高了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相关保障待遇,解决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生活和医疗困难问题。即:2012年生活补贴参照本市最低退养生活补助费1000元/月.人标准执行,今后调整参照同期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增幅确定;医疗救助待遇参照本市特困人员医疗报销政策执行。上述政策调整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