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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财政收入完成3314.9亿元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3-06-14 15:25:49文章来源:华夏会计网

 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314.9亿元,比上年增长10.3%
    
分析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原因,首都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为财政增收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把稳增长与调结构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实施稳增长“1+10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缓解当前困难,增强了发展后劲。二是突出内需主导,继续做好家电下乡等促进消费政策,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巩固投资和消费多点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三是认真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统筹用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文化创新发展资金等各项产业发展资金,完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支持方式,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首都经济升级转型。四是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为企业和个人减负,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提升个人消费能力,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总体减轻居民负担155亿元;稳妥推进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三个月总体减税35亿元。同时,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依法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也为财政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优先方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投入政府为民办实事资金173.4亿元,积极解决直接关系百姓利益的重点问题。依法加大对教育、卫生、“三农”、文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重点加大对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平原造林、PM2.5监测、交通环境等项目的投入。全面提升首都公共服务水平。
    
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坚持统筹、管理、效益并重,提升科学理财水平。加强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大额专项资金的专题询问,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绩效管理试点部门从3个扩大至12个,将事前评估项目扩大至36个,强化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绩效跟踪,促进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首次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请市人代会审议,进一步扩大提交人大审议和向社会公开的预算部门数量,将公开的预决算数据细化到预算科目的底层“项”级科目,率先在全国省级政府中公开行政经费决算,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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